《我遇見了人類》是英國當紅小說家馬特·海格的一本小說,它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人類——中等智商兩足生物,全身含有7000兆兆個原子。外表丑陋,起碼第一眼看去便是如此。有無數個超出他們能力之外的想法,例如時空旅行和后現代哲學;對自己、對他人都極其危險。有一天會死,他們亦深知這一點,但對此束手無策——除了愛之外。順便說一下,愛是他們的一個可取之處。事實上,愛是他們需要的東西。
沒錯,這就是被丟到地球上、劍橋大學數學教授“馬丁·安德魯”給人類下的定義,除此之外,他還品嘗了這個星球難吃的食物、與脖子上戴著項圈喜歡抱著你大腿的生物,一條名叫牛頓的狗,做了朋友,并且深深愛上了艾米莉·狄金森的詩和“傳聲頭”樂隊的《一定就是這里》(Thatmusebetheplace),他開始感受五彩斑斕的人類情緒,體會擁抱、親吻、疼痛和愛這些不可思議的事物,甚至喜歡上了花生醬。
架藏二酉圖書潤·室積三都翰墨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