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的重要文學貢獻是用小說、散文,建造起他特異的。這里沒有尖銳的階級斗爭的圖畫,沈從文不具有那樣的政治意識,點出令人心靈顫抖的故事,他的目標僅僅專注于那些歷經艱難而又能倔強地生存下去的底層人民的本性。這類人事的表達,在沈從文1934年出版的代表作中篇《邊城》里,推向了極致。
七月的夜。華山寨山半腰天王廟中已打了起更鼓,沿烏雞河水邊捕魚的人,攜籮背刀,各人持火把,滿河布了罾劣。
各處聽到說話聲音,大人小孩全有。中間還有婦人銳聲喊叫,如夜靜聞山岡母狗叫更。熱鬧中見著沉靜,大家還聽到各人手上火把的爆裂。仿佛人人皆想從熱鬧中把時間縮短,一切皆齊備妥帖,只等候放藥了。
大家皆在心中作一種估計,對時間加以催促,盼望那子時到來。到子時,在上游五里,放藥的,放了通知炮,打著鑼,把小船在灘口一翻,各人泅水上岸。所有小船上石灰、辣蓼、油枯合成的毒魚藥,沉到水中,與水融化,順流而下所有河中魚蝦,遭了劫數,不到一會,也就將頭昏眼花浮于水面,順流而下入到人們手中了。
去子時還早,負了責任,在上游沉船,是弟兄兩個。這弟兄是華山寨有名族人子弟之一脈。在那里,有兩族極強,屬于甘家為大族,屬于吳家為小族。小族因為族小,為生存競爭,子弟皆強梁如虎如豹。大族則族中出好女人,多富翁,族中讀書識字者比持刀弄棒者為多。象世界任何種族一樣,兩族中在極遠一個時期中在極小事情上結下了冤仇,直到最近為止,機會一來即有爭斗發生。
過去一時代,這仇視,傳說竟到了這樣子。兩方約集了相等人數,在田坪中極天真的互相流血為樂,男子向前作戰,女人則站到山上吶喊助威。交鋒了,棍棒齊下,金鼓齊鳴,軟弱者斃于重擊下,勝利者用紅血所染的巾纏于頭上,矛尖穿著人頭,唱歌回家,用人肝作下酒物,此尤屬平常事情。最天真的還是各人把活捉俘虜拿回,如殺豬般把人殺死,洗刮干凈,切成方塊,加油鹽香料,放大鍋中把文武火煨好,抬到場上,一人打小鑼,大喊“吃肉吃肉,百錢一塊”。凡有呆氣漢子,不知事故,想一嘗人肉,走來試吃一塊,則得錢一百。然而更妙的,卻是在場的另一端,也正有人在如此喊叫,或竟加錢至兩百文。在吃肉者大約也還有得錢以外在火候咸淡上加以批評的人。這事情到近日說來自然是故事了。
近日因為地方進步,一切野蠻習氣已蕩然無存,雖有時仍不免有一二人藉械斗為由,聚眾搶掠牛羊,然虛詐有余而勇敢不足,完全與過去習俗兩樣了。
甘姓住河左,吳姓住河右,近來如河中毒魚一類事情,皆兩族合作,族中當事人先將歡喜尋事的分子加以約束,不許生事,所以人各身邊佩刀,刀的用處卻只是撩取水中大魚,不想到作其他用途了。那弟兄姓吳,為孿生,模樣如一人,身邊各佩有寶刀一口,這寶刀,本來是家傳神物,當父親落氣時,在給這弟兄此刀時,同時囑咐了話一句,說:這應當流那曾經流過你祖父血的甘姓第七派屬于朝字輩仇人的血。說了這話父親即死去。然而到后這弟兄各處一訪問,這朝字輩甘姓族人已無一存在,只聞有一女兒也早已在一次大水時為水沖去,這仇無從去報,刀也終于用來每年砍魚或打獵時砍野豬這類事上去了。
時間一久,這事在這一對孿生弟兄心上自然也漸漸忘記了。
架藏二酉圖書潤·室積三都翰墨香